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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法工作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4-10-29   点击率:4289
  • 从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送对<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从常办〔2014〕23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大力整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推进婚检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情况

    为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婚检率”,控制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婴儿死亡率”等重点、难点指标,市妇儿工委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有关人员于2014年8月29日到天河区、番禺区和增城市参观学习了“婚检一站式”设施和服务模式、管理方式等先进工作经验,市卫生部门结合实际就如何开展婚检一站式服务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书面意见。该项工作由妇儿工委主导,民政、卫生、计生及各街道办、镇政府等部门分工协作,初步拟定重新选址或利用现有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作为一站式服务场地,撤销原有镇级婚姻登记点,统一到婚姻登记和婚检服务一站式综合大厅办理,同时进行免费婚检服务。

    (二)筹建妇女儿童医院的情况

    从化市妇幼保健院于2013年9月重新成立,为我市卫生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院暂未设临床住院部,仅开设了妇儿科门诊。按照《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穗府办〔2013〕30号)要求,我市已在远期(2020年)规划新建一间儿童医院,规划床位200床,届时再考虑将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整合成从化市妇女儿童医院。

    (三)保障母婴安全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我市妇幼卫生工作紧紧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协调各单位努力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一是认真落实母婴安康计划各项工作,重点建立完善了重症孕产妇和重症儿童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加强了重症孕产妇、重症儿童救治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了街镇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标准化建设,有效控制和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二是深入推进妇幼卫生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三是组织认真完成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落实政府惠民政策;四是根据《广州市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意见》和《从化市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重点病种产前筛查诊断实施办法》,组织全市开展了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症和胎儿明显组织结构畸形的产前筛查诊断工作;2014年(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进行地中海贫血初筛6136例,唐氏综合症筛查3535例,超声明显形态组织结构畸形筛查3091例,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出生人口素质,保障了妇女儿童健康及生命安全,降低了我市人口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五是健全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组织开展评审工作,通过评审及时发现围产保健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不断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六是组织开展宣传大力推进免费婚前检查,为贯彻落实《广州市自愿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我市出台了激励措施,对每对参加婚检的对象奖励100元,并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开展免费婚检宣传,婚检率逐年有所提高;七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工作,筛查率和筛查质量与往前相比都有所提高,确保了缺陷儿童早发现、早治疗、早痊愈八是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换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核发工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大对全市母婴保健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

    (四)妇幼保健院的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1、2013年9月,从化市中心医院移交南方医科大学成为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同时市妇幼保健院与原从化市中心医院分开重新独立设置,因妇幼保健院的法人(院长)为副局级,必须按照干部人事权限规定,由市委组织部任命。但由于人事任命暂停的原因,市委组织部暂未正式任命市妇幼保健院的院长。鉴于工作需要,2013年12月,市委组织部同意在市妇幼保健院正式任命院长之前,暂由从化市卫生局邓灿茗副局长担任临时法人代表,确保单位正常运作。

    2、根据从化市编委办《关于设立从化市妇幼保健院的批复》(从编〔2013〕33号)精神,我市重新成立了从化市妇幼保健院,为从化市卫生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从化市妇幼保健院人员事业编制62个,其中明确院长1名(副局级)、副院长3名(正股级)。目前妇幼保健院在职在岗人员共45名,其中在编制人员42名、雇员3名。

    (五)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每年都制定《从化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母婴安康培训等各类培训计划,对全市范围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妇幼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传染病知识培训、护理知识、院感知识、急救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合理用药等,以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强化基本知识和技能,从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服务。广州市多家三甲医院(广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省中医院等)的相关专家和技术骨干每年都按计划到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帮扶和指导,我市各级医疗机构也结合实际选派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同时,广州市卫生局委托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每月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卫生工作骨干进行各种技术培训,我市卫生局积极组织参加。每年我市组织参加广州市各类培训人数约1000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市政府重视孕产妇和婴儿健康,全市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为主线,以确保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为目标,依法开展母婴保健工作,全市母婴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免费婚检一站式服务工作是以“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宗旨的一项惠民工程,我市将在借鉴天河、番禺、增城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是落实服务场地,整合办公资源。重新选址或利用现有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作为一站式服务场地,撤销原有镇级婚姻登记点,统一到婚姻登记和婚检服务一站式综合大厅办理。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明确部门职责,尤其是有赖于妇儿工委主导,民政、卫生、计生及各街道办、镇政府等部门的分工协作。

    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利民理念。

    四是强化人力物力等保障措施,广泛进行宣传和积极引导。

    五是及时整合和落实好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与免费婚检工作,进一步优化孕检和婚检服务,避免相互影响。

    六是尽快健全完善组织机构,积极执行从化市人才引进政策,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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