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在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龚德家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生态立区、产业强区、特色发展,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的总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收案10354件、办结10468件,同比分别增长5.52%、8.40%,首次“双破万”;结案率92.33%,同比增长1.57%,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法官人均结案237.91件,同比增长52.74%,数量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存案仅869件,同比下降11.60%,降幅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三。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016件、审结973件,同比分别增长16.38%、17.80%。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进“飓风2017”“从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审结抢劫、盗窃、绑架、故意伤害、涉毒等犯罪案件428件。打击“醉驾”行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153件。突出惩治涉众型犯罪,审结电信诈骗、非法传销、非法经营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5件。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支撑,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41件。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审结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3件。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2件。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依法适用缓刑319人、免予刑事处罚3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行寓教于审的少年审判模式,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6件。开展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及法制副校长宣讲等工作,为实现我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与犯罪人数连续5年“双下降”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法审理民事案件,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157件、审结4815件,同比分别减少10.17%、4.18%。
突出服务和保障民生。规范房企行为,审结房地产案件792件,让人民群众居有所安。重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84件,成功调解邝某等44人与广州市某包装制品公司系列案,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47.52万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涉农案件137件,妥善化解李某等76人与吕田镇某经济社征收补偿分配系列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家事审判“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审结家事案件594件,调解率58.42%,促进家庭和睦。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护航地铁、公路、电网等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功调解某旅游开发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保障国家重点工程——“滇西北至广东特高压直流工程”顺利建设。依法审理黄某与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确保重点工程——汕湛高速公路项目顺利进行。建立“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快速通道,依法推进广州市某光电公司适用“执转破”程序。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妥善处理鳌头水泥厂破产清算案,清理破产资产954.46万元,补缴增值税款460余万元,为203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104.53万元。
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生态。审结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657件,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审结股东出资、股权转让等案件37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38件,保障金融市场运行秩序。审结民间借贷案件832件,引导民间融资发展健康有序。审结网络购物合同案件126件,维护网络交易安全文明。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攻坚执行难题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5121件、执结4639件,同比分别增长27.99%、22.66%,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评比中获得第二名。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依靠党委领导,由区委牵头成立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政法委组织建立由区24家职能部门组成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和“镇-村-社”三级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全力支持法院执行。
创新执行工作措施。依托最高院“总对总”、市法院“天平网”等网络查控平台,实现财产查控网络化、批量化,共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约15亿元。探索对劳动争议、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适用简案快办程序,执结时间缩短90天以上。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在淘宝、京东开设司法拍卖“网店”,拍卖标的791个,成交标的464个,成交金额2.93亿元,溢价成交416个,取得了拍卖效率高、成交率高、溢价率高的良好效果,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加强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今日从化》曝光21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作出拘留决定书48份,作出罚款决定书362份。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制作《重拳惩治失信 共建诚信从化》执行宣传片,在区电视台循环播放,制作执行宣传海报在各村(社区)张贴,在全区营造尊重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努力方向,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司法公开举措。
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升级后面积约880平方米,涵盖立案受理、诉调对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等职能。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新机制的运用,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增强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35件。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2.4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59.90万元。
多维度深化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全年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1154件,同比增长221%,庭审直播数量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785份,同比增长78.30%。打造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矩阵,凸显司法公开、便民服务、新闻互动三大亮点。
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自助导诉专区、视频接待室、远程证人作证室、法律援助工作室、网上立案室、电子档案室等“五室一专区”建设。推进法庭数字化建设,依托远程提讯系统平台,实现与看守所异地远程庭审和宣判。建立专门的数字档案查阅区,实现诉讼档案网上查阅功能,方便当事人查询。
五、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按照“1+1+1”模式组建47个新型审判团队。院庭领导发挥在指导审判、以案促管等方面的综合效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理案件3434件,占全院案件的32.80%。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细化责任清单,实现人员权责更加明晰,结构更加优化。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审结案件590件。依法适用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加强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418件,当庭宣判率94%,速裁法官日均结案1.35件,速裁案件数占刑事案件的42.83%。建立民事速裁中心,简化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审结案件736件,实现了用4%的法官审理全院15%的民事案件,以较小的司法成本获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六、立足审判延伸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主动创新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发挥诉前联调作用,办理诉前联调案件625件,调解结案443件,调解率70.88%。加强与社会调解力量的联动,分别与区信访局、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等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在一起建设工程款纠纷案中,经区工商联调解员协助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对1288万元工程款达成和解,兑现劳动者欠薪约150万元。在良口法庭设立广州市首家旅游巡回法庭,与旅游、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全天候、全覆盖、多元化的诉调对接机制,为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院领导班子定向联系各镇(街)工作机制,协助镇村解决法律问题32次。我院行政后勤党支部与莲麻村、西塘村党支部开展“村机共建”工作,通过法治强村助推特色小镇建设。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农村自建房规范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8份,促进法治从化建设。
讲好法院故事传播司法正能量。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向媒体发送宣传稿件136条次,采用率93.38%,通过“两微一网”发布文章501篇次,唱响法治宣传主旋律。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庭开放日”,组织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95次,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七、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全面从严治党治院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人才建设作为关键,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党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等,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确保学懂弄通做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一把手”党建调研常态化,利用“三会一课”、集中座谈、每日发送廉政短信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按照岗位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27期491人次。举办“从法学坛”和“专业法官学习园地”,打造学习型法院,我院干警撰写的一篇论文在第八届“中国执行论坛”中荣获一等奖,一篇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我院连续两年荣获广州市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民二庭获评广州市巾帼文明岗,李静敏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官,孙金光荣获广东省五星级志愿者称号。
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查与正风反腐专项治理等活动,积极开展审务督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谈话教育和谈话提醒。创新开展“工作规范年,能力提升年”专题活动,促进审判作风转变和司法能力提升。
八、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切实改进司法工作
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的意识,坚持将审判权置于监督之下,深入倾听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15次。邀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五镇三街部分人大代表全程见证法检“两长”同堂办案,以切实有效的监督促进法院工作公正规范高效运行。积极开展走访人大代表工作,班子成员上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2次。主动通过寄送简报、情况专报等形式,将法院的重大案件办理、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深化;三是智慧法院建设需要加快步伐;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司法作风仍需提升。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就,为我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深入学习领会、真正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努力在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找准法院工作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干警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法院工作中的实际行动。
(二)依法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平安从化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严惩污染大气、水源、土壤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夯实生态立区的法治基石。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区攻城拔寨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支撑。强化涉农、涉拆迁等群体性案件审判工作,依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发挥法院在全域旅游新格局中的司法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序推进“执转破”工作,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拓宽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渠道。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水平,引入第三方参与司法服务,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公证等服务。发挥派出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特色小镇设立法官工作室,护航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现案件流程信息和执行信息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方查询推送。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落实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制度,及时了解基层司法需求,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引深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构建以立案庭为中心,覆盖刑事、民事、执行三个速裁工作平台,横向辐射专业性机构、行业协会、行政机关、群团组织等调解力量,纵向贯穿五镇三街的“一个中心三个平台四横八纵”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
(五)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压实“两个责任”,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我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全面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P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宽”就是对于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要依法从宽处理。“严”就是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P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3.“执转破”(P3):“执转破”全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于2017年1月20日公布实施。“执转破”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二是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三是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执转破”的推进,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化解执行积案,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
4.市法院“天平网”(P4):“天平网”全称“天平执行查控网”,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发的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联通,实现与全国4000 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络对接, 对被执行人在全国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 执行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等执行措施。同时,该系统还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公安局、四大国有银行及平安银行实现网络对接, 将查控范围扩大到房屋、土地、存款、理财、基金、车辆、人口信息等。
5.网络司法拍卖(P4):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也是人民法院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我院将网络司法拍卖作为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入驻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淘宝网、京东网等多个网络平台。
6.失信被执行人(P4):是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7.庭审直播(P5):庭审网络直播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过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我院坚持“依法、规范、安全”原则,大力加强庭审网络工作,不断加强数字法庭基础硬件平台建设、直播线路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及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依法公开案件原则上均进行庭审网络直播”。
8.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P6):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10月11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审判特别是庭审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地位,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法庭质证、辩论规则,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9. “三项规程”(P6):自2017年6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18个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部分基层法院开展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试点工作。“三项规程”的开展,有助于解决庭审虚化、非法证据排除难、疑罪从无难等问题,构建更加精密化、规范化、实质化的刑事审判制度,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10.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P6):2017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指: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应当通知辩护情形,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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