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2月12日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从化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最近,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区湿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区湿地保护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详细分析目前我区湿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湿地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编制的《广州市湿地资源调查报告》,从化区湿地面积为4841公顷,占广州市的6.1%。其中河流湿地2021.2公顷、库塘湿地2148.6公顷、水产养殖湿地671.2公顷。我区有4处湿地纳入了广州市重点湿地名录,分别为:流溪河水库、陈禾洞自然保护区、温泉自然保护区及塘鱼自然保护区。
主要措施有:
1、落实湿地保护管理职责。区政府明确湿地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区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工作。区农业、水务、国规、住建、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落实重点湿地管理机构,列入广州市湿地名录的湿地均有专责单位负责管护。
2、开展湿地保护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责任。一是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森林资源和非法捕猎野生鸟类的行为;二是依法取缔乱占河道、河堤非法采砂黑点;三是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不同功能区分别纳入禁建区和限建区,有效遏制了乱捕滥猎湿地动物和破坏湿地资源的现象。
3、加强湿地保护开发建设。目前我区已规划建设流溪温泉湿地公园、风云岭湿地公园。同时,通过完善城乡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控制污水排放,促使我区湿地逐步恢复。开展水环境治理,实施“河长制”,将水环境综合治理列入部门、镇街考核内容。
二、我区湿地保护工作的主要存在问题
1、湿地底数不清,规划滞后。目前我区未开展湿地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尚未摸清全区湿地的基本情况,没有对湿地保护作出总体规划,还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体系。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湿地监测内容、监测体系、监测标准不统一,有关湿地数据资料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
2、保护建设工作滞后,缺乏亮点。目前湿地保护建设重要性尚未形成社会共识,思想认识存在片面性,一是认为我区生态环境优良,缺乏对湿地功能、作用的认识。二是担心湿地保护阻碍影响城乡规划建设。我区湿地面积大,目前保护的湿地只有4个重点湿地,计划建设的湿地公园只有2个,占地176.7公倾,建设水平不高,更谈不上亮点,与我区“生态立区”的定位和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的要求有较大差距。湿地保护建设的宣传科普工作滞后。“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影响力不大,受众不广。
3、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保障。对照《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要求,我区存在湿地管理权分散,各部门在保护管理中对自身职责认识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够落实、数据信息不共享,各行政主管部门各自为政,有效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未建立,导致湿地保护管理出现权责不清、协调不到位的问题。湿地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湿地用途监管机制不完善。对湿地保护建设的资金投入较少,建设资金主要源于财政投入,社会投入资金乏力, 资金严重不足导致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三、扎实推进我区湿地保护工作的建议
为推动我区湿地保护工作,我们认为,政府要着力加快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制定湿地总体规划。要对我区湿地资源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掌握我区现有湿地的类型与分布及面积、湿地生态系统的组成与功能、湿地生物多样性现状、湿地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等信息,摸清我区湿地资源的底数,并建立湿地资源信息库。按照“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科学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引领,编制我区湿地保护总体发展规划,为湿地资源的的有序发展和合理利用提供有利保障。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湿地管护长效机制。湿地保护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要成立湿地保护协调机构,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调,努力在湿地资源保护上达成共识,采取协调一致、多管齐下的保护行动,建立从化区湿地管理沟通和信息共享的平台,建立从化区湿地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参照“河长制”的管理办法,同步推进治污治水、环境整治,将湿地管理的职责切实落实到属地镇(街)和各个行政主管部门,提高镇(街)和部门的履责意识和管护能力,为湿地保护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建立天然湿地改变用途许可制度,湿地资源开发以及用途变更需经生态影响评估、审批管理制度并严格论证、依法审批和检查监督。
(三)完善投入和补偿机制,打造我区湿地保护工作新“亮点”。将湿地保护工作逐步列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逐步把湿地保护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推行落实企业责任,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等,积极探索对因湿地生态保护导致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生态补偿机制及湿地保护的投入机制。对我区流溪河流域堤内滩涂湿地应结合“河长制”治水工作,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流溪河湿地保护工作,做到及早规划,保护为先,综合利用,重点建设,分段实施。把流溪河滩涂湿地打造成我区乃至广州湿地保护重点工程,对已在建设多年的风云岭湿地公园,加快推进风云岭湿地公园二期工程,早日打造成我区城区湿地新亮点。
(四)加大湿地科普宣传力度,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抓好湿地保护的科普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协会、企业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志愿者等的作用,推进湿地保护工作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工作,动员公众主动参与湿地生态文化传播。二是采取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世界湿地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影响力,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参与到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热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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