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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专题视察报告
  • 发布时间:2018-05-02   点击率:3733
  • 2016年11月11日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区人大代表视察组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监督,根据2016年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于11月4日组织视察组开展了专题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城郊街光辉村、江埔街锦一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召开了区府办、水务局、镇街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广州水更清”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狠抓农村污水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城乡污水处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基本全覆盖,至2017年全区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40个村(居),2017年年底前计划完成1195个污水处理设施,惠及62万人。其中,2008年至2010年完成了56个行政村(社)28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811.6万元,惠及农村常住人口约9万人。从2011年起截至2016年9月底完成76个行政村40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投资9515.09万元,惠及农村常住人口22万人。二是污水处理渐趋规范。目前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量3.7万吨,污水处理率为63%,有效减少河流的污染源。

        主要做法:为了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专门成立了治水机构。一是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农村污水处理工艺。大部分采用了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水解厌氧+人工湿地”的污水处理工艺;二是以人为本,注重工程与自然景观的结合。在设计上注重与农村自然景观相融合,有效地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三是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镇(街)为业主,发挥镇(街)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选址、工程用地、施工走廊和设施管理分散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视察组认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倾注了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心血,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是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区农村污水治理形势仍不容乐观。

        (一)新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市政府要求我区到2017年年底完成1195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在2016年底前完成续建项目近400个农村污水设施主体建设,按现在的进度基本完成不了,主要原因是建设用地及施工走廊提供困难。

        (二)农村截污纳管工作滞后。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尤其是农村入户管的建设难度预估不足,群众支持配合度不高,进度缓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面太快,一些工程建设不规范、细节不到位,部分的村社污水没有全部接入,工程质量也有一定隐患。

        (三)污水处理长效运维机制不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程度不高,缺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截污纳管不到位、群众不文明生活习惯等的影响以及农村餐饮油污直排、建筑泥浆偷排以及生活垃圾进入、自然灾害破坏等因素,污水管道时有堵塞,维护难度较大,污水处理率偏低,相关部门也未真正接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后续运维问题。

        (四)农村污染源整治反弹压力不小。畜禽养殖污染仍然时有反复,农家乐的截污纳管难度高,一部分又暂无条件实施生态处理,部分镇街“河长制”负责人未真正担负起河长职责治理效果难以长久维持。

        (五)全民参与、合力监管氛围尚未形成。部分群众不认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的必要性,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在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征地政策处理和接入户管施工时,部分群众不支持、不配合。部门职责不清,镇街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监管共建合力,延误了工作的推进。

    三、几点建议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是民生工程,是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的重中之重。要使我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发挥社会效益,管理规范,运营有序,起到减污减排的污水处理效果,实现水更清,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狠抓责任落实,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我区“水更清”农村污水设施剩余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行。结合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能,水务局要加强和各镇(街)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设计选址上科学合理布局,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收集率,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及完工工程的收尾工作,确保设施正常投入使用,争取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大工作力度,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加强维修养护和监督管理,确保设施发挥作用。继续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严格落实监督考核工作,促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年一中修、五年一大修”的要求,加快推进大中修工作,抓紧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中修计划,迅速开展修复,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培训和监督检查,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人员的培训力度,使能掌握相关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以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作用。加强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后的规范稳定运行,并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合力治污的良好氛围。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使农民认识到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其自身及子孙后代的意义,引导农民认识到重要性。鼓励各村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不断提高环保的意识,形成全民治污、合力治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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