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从化区人大网!
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关于从化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从化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8-04-28   点击率:2327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现将2016年度区政府办理从化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16年从化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后,区政府收到区人大常委会转交人大代表建议71件(含1件议案转建议),其中农村类16件,占22.5%;财经类30件,占42.3%;城建类12件,占16.9%;教科文卫类11件,占15.5%;法制类2件,占2.8%,建议内容涉及我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治理、公交系统建设、公共服务、生态旅游发展等范畴,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在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区政府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71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16件,占22.5%。如在办理吕丽萍、陈雪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青龙奶牛场牛粪排污问题的建议》(第2009号)时,主办单位区环保局高度重视,接到建议后立即与领衔代表沟通,并成立青龙奶牛场污染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安排执法人员对广州市华美牛奶公司开展深入调查,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露天堆放污泥或粪便。整改后,企业已购置相应设备,将牛粪污泥经脱水处理制成有机肥,用于堆放改善土质或外运。第一阶段整改完毕后,主办单位邀请代表召开座谈会,代表对前期工作表示肯定,并进一步提出企业外排养殖废水的问题。针对此问题,主办单位立即行动,连夜严查企业偷排污水行为,查出问题后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拆除所有私设排污口,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办理好环保治理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杜绝污水未经处理外排。同时,会办单位区农业局积极指导企业通过植草等方式整治水土流失问题,敦促企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加强粪污处理,村民投诉的水土流失问题有了极大改善。目前,区政府已将该公司列为环保重点企业进行监管,加大执法巡查和监测力度,确保所有废水全部处理达标后方可回用灌溉。在该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高度重视,会办单位密切配合,领衔代表积极参与,涉及企业认真整改,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二)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B类)有30件,占42.3%。如在办理余杰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吕田镇垃圾清运工作纳入从化区统一管理的建议》(第2047号)时,区城管局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首先改进了吕田镇垃圾清运工作并加强管理,然后参照良口镇模式,由村收集垃圾到镇压缩站,再由镇压缩车将垃圾运送到潭口垃圾填埋场,全面落实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对于冯金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成街人线扩建工程的建议》(第2044号),区政府主要领导于7月22日到街人线现场进行调研,议定由区交通局负责督促协调施工单位10月底前完成半幅修通,春节前完成主线全线贯通,目前工程正按计划顺利推进。

    (三)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有23件,占32.4%。如在办理龙巨堪代表提出的《关于消除105国道江埔街小海路段“大灶佛”山体地质灾害的建议》(第2049号)时,区国规局一方面编制《从化区江埔街木壳岭和大灶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将项目上报市国规委,拟从2017年起分3年安排治理资金,逐步完成治理。吴多智代表提出的《关于利用从化区第三幼儿园旁的空地设置便民停车场的建议》(第2051号)对缓解片区停车难问题有重要意义。但根据《从化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修编(2004-2020)》,该地块为地铁十四号线预留的防护绿地,与社会停车场用地性质不符,暂时无法在该处建设停车场。目前《地铁十四号线从化段沿线及站点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我区将协调编制单位结合便民停车场对城乡规划、地铁十四号线等进行调研,如经研究可行,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

    (四)因政策、资金等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D类)有2件,占2.8%。如温汝盛代表提出的《关于从化区鳌头镇学校用地确权的建议》(第2067号),由于校产权属问题与办校历史沿革、土地价值变化、国家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因土地来源历史资料不足、补偿证据材料缺失等导致产权核定证据不充分,校产确权任务艰巨。区国规、教育部门及属地政府正针对每所学校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方案,积极与相关村社磋商,按照“逐宗推进、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成熟一宗申请一宗,逐步完成全区中小学确权登记工作。

    二、主要做法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经过深入调研、综合各方意见提出的,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政策性和针对性,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从化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结束后,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研究部署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相关工作,提出“办出实效、办出亮点”的总要求。区政府其他分管领导多次过问所分管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一审批办理答复。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对71件代表建议进行研究梳理,认真做好登记、分类并落实办理责任的基础上,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和归口办理原则,将代表建议转交相应职能单位研究办理。在区政府领导的带领下,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强化办理责任、服务和精品意识,健全责任机制,各单位严格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由一把手负责在接办建议后一周内召集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交通局等部门还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部门办公室承担办理工作总枢纽协调的角色,层层明确责任,有力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办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规范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区政府严格按照《从化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从府办〔2014〕4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把“三关”:一是严把程序关。在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健全和规范登记、催办、审核、总结、回访等一系列制度,要求每件代表建议从承领接办、按职分办、调研协商、沟通联系、制定方案、回函答复、建档归案等环节都按要求规范程序,确保办理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二是严把审核关。对承办单位提出的答复意见逐件审核,对答复意见不具体、未按规定要求答复的予以纠正,对办理不重视、不认真、敷衍应付的坚决退回重办。三是严把责任关。对办理工作全过程进行督查,尤其是对涉及部门较多、情况较复杂的代表建议办理,确保各承办部门积极主动,共同探讨解决措施。同时要求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身体力行,直接参与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方案制定、情况调研和答复文件的审定签发等各环节。

    (三)密切沟通,增进理解支持。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使代表成为办理工作的参与者和支持者,是区政府对办理工作的一贯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做到“三联系”(办前、办中、办后联系),借助多个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动交流活动,通过加强沟通联系,增进相互理解,达成办理共识,促进成效,努力争取得到人大代表的满意。如区教育局在接办7天内主动与领衔代表进行沟通,了解核心诉求并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区林业局积极争取代表参与办理、共商办理,提高办理水平,由其主办的多项代表建议均反馈为满意;区水务局坚持“同意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原则,多次走访人大代表,做到与代表面商率、电话沟通率、代表满意率100%。此外,部分单位主动通过单位网站、OA系统等平台,集中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信息,通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使代表建议办理发挥更大的效果。

    (四)强化协调,提高效率。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或反映问题较复杂的建议,区政府积极协调,专门召开会议明确主、会办单位,通过召集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督促其相互沟通,及时办理。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把办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促进日常工作推进。如区民政局在办理《关于提高居委会干部工资水平的建议》(第2035号)时,发现该问题涉及同一个镇全部居委会干部的待遇,主动与该镇沟通,认真收集数据资料,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会同镇领导与代表进行座谈,促成该镇今年3月起对居委会成员的工资福利进行调整,获得代表满意。

    三、存在问题

    从目前办理情况看,区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这与区人大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分不开,与区政府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分不开,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办理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承办单位主动性不足,责任感不强,工作不够细致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在接办、答复时仍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没有做好立案建档工作,系统办理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对答复件没有把好关,答复文件不符合格式要求,影响办理效果。区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专此报告。



    附件:2016年从化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一览表

    2016年从化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一览表.doc



  • 下一条: 关于办理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上一条: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返回列表 ]
  • 扫一扫关注“从化人大”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从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所有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新城东路99号 邮编:510900

    粤ICP备19106161号    

    粤公网安备 44011702000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