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法院瞿卫东院长的提请,从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5月21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廖炳照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志成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剑雄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晓东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颜 丽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通知。
从 化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2009年5月25日
扫一扫关注“从化人大”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从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所有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新城东路99号 邮编:51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