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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李祖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08-24   点击率:2818
  • 从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法院邬耀广院长的提请,从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李祖强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决定免去:

    朱鉴清同志的从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从 化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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