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检察院谭可为检察长的提请,从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骆勇坚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严秀芳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田显明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李祖强同志的从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从 化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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