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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免去邬耀广同志职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09-09   点击率:3712
  • 从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法院邬耀广院长所作的《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报告》,从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9月6日表决通过,决定免去:

    邬耀广同志的从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从 化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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