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陈宏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其本人书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陈宏同志辞去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广州市从化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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