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党组书记黄国强同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从化区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区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依法对我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较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同时,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镇街对2015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完成率达到91%,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所提出的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会议指出,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还存在着项目实施进度偏慢、资金执行率偏低等问题,部门预算、镇级预算也出现了在执行纪律、规定、规范等方面管理不严格、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有些甚至属于多发、屡发现象,必须引起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围绕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的全过程开展全方位审计,不断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要重点加强对项目支出、民生支出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非税收入管理的审计监督,继续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督;要有效统筹财政审计、任期审计、项目审计等有关审计结果的运用,进一步促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二)围绕抓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实效。要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针对财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财经管理的薄弱环节,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期限,保障整改落实;要完善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目标考核,加大对整改不力单位和屡审屡犯行为的处罚力度。区人民政府和审计、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精神,切实抓紧抓好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在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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