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6日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广州市从化温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报告》,审查了《广州市从化温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会议认为,《规划》目标定位基本准确,布局基本合理,总体结构基本体现了从化温泉自然人文特色,符合从化区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发展方向,规划措施基本可行。总规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和区政府审查同意。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关于《规划》的报告,决定批准《规划》。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切实抓好《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一是依法细化规划。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广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进一步细化《规划》,做好与有关规划的衔接,加强风景名胜区与温泉镇等特色小镇区块的有机衔接。
二是完善规划内容。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切实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加强景区及周边的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注意传承温泉历史底蕴。完善功能布局、实施和管理等内容,提高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三是健全管理机构。根据区委一届五次全会关于“加快推动和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一体化发展”的会议精神,成立管理委员会,并尽快理顺相关管理关系,履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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