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肖智斌、谭石力同志辞去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
广州市从化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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