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依法选出何素梅(女)为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的规定,选出的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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