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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刘辉等人职务免职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8-20   点击率:5950

  • 穗从常〔201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广州市从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刘辉原从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的职务;
        免去朱镜中原从化市民政局局长的职务。
        特此通知。


                     广州市从化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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