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从常〔201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广州市从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刘辉原从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的职务;
免去朱镜中原从化市民政局局长的职务。
特此通知。
广州市从化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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