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法院瞿卫东院长的提请,从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3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黎国坚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太平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肖少珍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耀文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小珍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周毅成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李健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江志辉同志为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李铁锋同志从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健军同志从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梁勇雄同志从化市人民法院太平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黎国坚同志从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从化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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