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
要深刻认识到学前教育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市政府应对学前教育准确定位,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强化学前教育发展的统筹主导,建立健全和有效落实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统筹、教育统管、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通过政策配套、规划布局、财政投入、依法监管等方面主导发展,真正形成公办、集体办和民办多种办学形式并存,各级各类幼儿园共同发展的格局。同时,市政府应加强对发展学前教育的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宣传各级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政策举措,客观反映我市的办园、收费、师资等总体发展情况,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认识和支持我市的学前教育发展。
(二)落实措施,切实解决项目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
要拾遗补漏,将三年行动计划未完成指标,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到位,确保通过广州市的督导验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从三方面进行保障。第一,结合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居住区规划人口进行配套建设。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独立设置幼儿园的用地明确落实。第二,在居住小区建设时,要求幼儿园先行建设,先行验收,教育部门提前介入指导。此外,建设规划部门将新建和扩建幼儿园纳入“绿色审批通道”。第三,关于小区配套及扶贫项目等移交的幼儿园,要在土地合同中明确移交的条款,要求开发商与教育局对接,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启动房地产行业联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督促开发商企业尽快移交。
(三)完善机制,切实保障幼师的地位和待遇。
规范幼师聘用管理,切实保障待遇,是提高幼师队伍稳定性、积极性乃至提升幼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关键。一是加快核定我市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切实配齐各类人员;民办园根据办园规模,参照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足额配备人员。要将幼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培训体系,通过财政补助的形式,激励和支持幼师提升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加强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幼师的有序流动,提高幼儿园整体的教学和管理水平。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幼师待遇保障制度,完善幼师工资升级机制,确保幼师队伍稳定。
(四)探索创新,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一是探索多渠道的办园奖励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园。二是探索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先招聘录用幼儿师范毕业生,解决“两教一保”人员不足、幼儿园负担过重等问题,对聘用超过规定比例的合格幼师给予奖励性资助。三是认真总结三年行动计划集体办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有条件的村可以推广街口街城郊村村级集体办园经验。四是充分发挥优质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建立公办园与民办园之间、城区园与农村园之间、优质园与合格园之间的交流协作机制,特别是对新开办幼儿园要提前开展幼师培训交流工作,通过教学的互动、课程的互通、园际的互助等形式,全面提高幼教队伍的整体素质,使更多幼儿能够分享到优质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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