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特别是自2021年底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至今,我区电动自行车有较大幅度增加。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闯红灯、非法加装改装、逆行、不按车道行驶、无号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道路资源、交通秩序、交通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电动自行车如何管理、道路资源如何分配、交通安全如何保障等问题,市民群众高度关注。区人大代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深入一线履职调研,着力推动全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
3月16日下午,巫桂连、李会、欧阳丽华、徐科、陆健彪、陈吉雄、李俊毅、龙巨堪等区人大代表经过一系列调研、暗访活动厘清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约见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约见座谈会上播放了调研暗访视频片,区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集中关切的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提问,并就加强和改进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有些电动自行车在非法改装后严重超速,个别甚至达时速60公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区人大代表:日常生活观察中看到,有的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远不止25公里,基本与普通摩托车无异,可能已经达到时速40公里、甚至60公里。请问是如何从源头在生产、销售领域防范和打击该类行为?针对这种篡改限速装置后在道路上超速驾驶行为是如何处理的?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我局通过多种措施督促我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要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每年提交《企业产品质量自查表》和签署承诺书,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检查,联系技术专家开展证后监管。对销售企业加强现场检查开展质量抽查,督促经营业户签署《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召开负责人约谈会,着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加大巡查的力度,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区公安分局负责人:针对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超速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及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元。关于电动自行车是否被篡改限速装置需要进行相关调查取证,通过委托聘请司法鉴定机构对其车辆属性类型进行检验鉴定。若经检验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按照机动车超速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市民群众在红绿灯路口通行随意,电动自行车应如何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区人大代表:在一些红绿灯路口可见,电动自行车通行有两种情况,当机动车通行信号灯为绿灯时,电动自行车将自己视作为机动车通行;当行人通行信号灯为绿灯时,电动自行车将自己视作为非机动车在人行斑马线上也通行。请问电动自行车通行是按照那种交通信号灯通行?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电动自行车是如何处罚的?
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在设置有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模道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警告或罚款。
以出行交通安全角度对驾乘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工作,重点路段安全头盔佩戴率达93.54%
区人大代表: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是保证驾乘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但在调研中也发现,部分驾乘人员并未佩戴安全头盔,请问对这种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是如何加强管理的?
区公安分局负责人: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驾乘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我局在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中,坚持安全至上理念,着力加强对驾乘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分局推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劝导电动自行车冲红灯、超员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全区重点路口守法率达95.42%、重点路段安全头盔佩戴率达93.54%。二是强化路面执法。定期开展全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镇街全面启用农村劝导站221个,“五选一”劝导岗8个。三是建立违法抄告。对学生家长返家返校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拍照记录,并函区教育局督促所属学校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强化交通宣传。推动各镇街每月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行政村设置电动自行车专题交通安全宣传栏40个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逐步养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按道行驶的驾驶习惯
区人大代表:部分道路安装了分隔栏,设置了非机动车道,但在调研中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并不走非机动车道而是走机动车道。也有的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的出入口,影响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进出。请问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的行为有什么处罚措施?对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出入口影响通行行为有何针对性执法措施?下阶段有什么计划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好这些车道分隔设施,以提高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
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在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行驶的,以“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首次处以警告处罚,再违反者处以罚款处罚)。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非机动车道使用情况,分局已组织交警大队、派出所增加路面警力,进一步提升对辖区重点路口路段的整治能力。下一步,将协调区交通运输局,对全区所有设置非机动车隔离栏路段全面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标牌和在非机动车道内设置地面标识。通过增设提示标识,引导非机动车按道通行,并通过路面疏导人员、交警执勤力量指挥通行,逐步养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按道行驶的驾驶习惯。
家、校、警共同努力尽全力预防和遏制未满16周岁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为
区人大代表:在农村地区,经常见到一些未成年人驾乘电动自行车,甚至有的未成年人驾乘电动自行车上学。请问区公安分局,未成年人是否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对这种未成年人驾乘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有无针对性的预防和管理措施?
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违反规定,依法罚款20元。在工作中也发现有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这种情况,在日常查处中我们一般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同时主动与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接,通过“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等各类主题日线上线下有节奏有计划的推进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课程体系。在广泛宣传安全出行事项的同时针对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较为频繁的学生,我大队积极联系涉事学生学校和家长一起参与违法行为频繁学生的管理,并定期回访,家、校、警共同努力尽全力预防和遏制未满16周岁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为。
宣传教育会议、约谈、上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外卖平台、外卖骑手行业管理
区人大代表:在调研和暗访活动中发现,有一部分在道路上违法违规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驾驶员有明显外卖平台的标识,如美团、饿了么、肯德基、麦当劳等,并且他们在道路上违法行驶占比较高、情况比较严重,既有闯红灯、逆行的行为,也有边驾驶边使用手机的情况。请问如何从监管企业的角度管理和约束好这些外卖平台骑手的驾驶行为?如何从道路通行管理的角度加强对这些骑手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一是牵头制定《2022年广州市从化区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联合管理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二是联合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召开了外卖平台交通安全警示会议,督促外卖企业和外卖配送提供商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个一律”,着重做好道路交通知识宣贯,同时在内部形成严格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改制度,严格落实“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三是联合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道路检查,一旦发现违法驾驶行为严格执法查处。
区公安局负责人:交警大队采取了召集外卖企业召开宣传教育会议、约谈、上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措施进行整治。下一步,广州市交警支队将推进外卖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确保人车企信息统一,违法和事故源头可溯,强化交通违法曝光、抄告的准确性;对拒绝接受处罚、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完善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行业数据库,推行交通违法记分制和行业退出机制,从源头上减少骑手交通违法行为。从化交警大队将根据支队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对外卖电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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