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在广州市从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从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从化、法治从化,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全国、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对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西塘宪法教育展览馆等宪法宣传阵地推动全区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入宣传民法典,加强选取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文开展针对性主题宣传,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加强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十四五”时期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产权保护、公平竞争、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劳动关系、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落实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科学绿化、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制度。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贯彻实施,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不断丰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等普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禁毒防艾等方面法治教育。加强乡村法治教育,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来穗务工人员、留守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业主管理规约等社会规范,推动遵守交通规则、垃圾分类、文明养犬、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习惯养成。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巩固原有法治文化阵地的基础上,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文化元素,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延伸到各村(社区)。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发挥好法治文化熏陶和教育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对从化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宣传和保护,充分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入开展法治从化、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持续推进普法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深化行业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动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高企业防控法律风险能力。聚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和新型违法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能力。
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为导向开展普法,提升普法实效。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中,实现执法、司法办案全员普法、全过程普法。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加强释法析理,促进当事人依法办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提升群众对普法认可度、接受度。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丰富普法资源,实现身边人普法。丰富普法形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手段运用,建设全媒体普法体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提高普法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公益广告普法宣传。
八、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区、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区人民政府要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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