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4月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工作,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3月10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到太平镇开展我区不可移动文物、古建筑、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工作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凤萍、钟梅芳,教科文卫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察看了国家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太平镇钱岗村广裕祠、木棉村省级保护单位五岳殿、颜村村市级保护单位陆氏大宗祠以及钟楼村欧阳仁山公祠、木棉村羽善西公祠等区级保护单位,并实地察看古村落、古建筑等,详细了解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体制、保护利用的情况,特别是管护、修缮经费的落实情况。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不可移动文物、古建筑、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认真开展管护和修缮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调研组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加大文物保护的工作力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保护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二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落实保护的主体责任,科学合理活化利用。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保护意识。加大保护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公民对不可移动文物、古建筑、古村落保护工作的认识,支持鼓励社会力量、热心人士参与保护和利用工作,做好日常管护,在保持文物原有的风貌的前提下进行修缮,提升历史文化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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