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度工作要点
(2021年2月20日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75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区委一届十四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区二届人大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
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办公室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
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设立区镇选举委员会的议案。
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办公室、选联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办公室、选联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列入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工作的报告。
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农村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社会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属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四五”交通专项规划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交通微循环建设初步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
报告。
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
(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
况的报告。
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农村工委负责)。
(十)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垄断工作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
(十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
(十二)听取区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财经工委负责)。
(十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法制工委负责)。
(十四)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两个《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审议(农村工委负责)。
(十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2022年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城建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九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选联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安排在2022年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经工委负责,相关工委配合)。
四、开展专题调研监督
(一)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监司工委负责)。
(二)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发展富民兴村现代农业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农村工委负责)。
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农村工委负责)。
(三)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从化区旧村改造推进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城建工委负责)。
(四)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黄埔从化产业共建合作区进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财经工委负责)。
五、开展专题视察监督
(一)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我区保障性住房及安置区建设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城建工委负责)。
(二)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区政府落实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2、3号议案决议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教科文卫工委、城建工委、农村工委负责)。
六、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2019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本级决算(草案)。
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有关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七、对区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分别对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水务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情况进行工作评议。
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教科文卫工委、城建工委负责)。
八、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
安排在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监司工委负责)。
九、听取和审议“两院”相关工作报告
(一)委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二)委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一)(二)两个报告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审阅,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
十、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城建工委负责)。
十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听取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法制工委负责)。
(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各工委配合)。
(三)对区属报备单位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监司工委负责合法性、适当性审查,相关工委负责业务性对口审查,办公室负责接收、归档等程序性工作)。
十二、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任免工作,实现区委人事意图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高度统一。强化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前了解和任后监督,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水平(选联工委负责)。
十三、普法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坚持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开展人大工作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监司工委牵头,各工委办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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