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水污染防治法》《保护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近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实施上述法律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奕孜,副主任邓宇恒、刘树生、孙东彦,副区长迟军,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负责同志,区人大代表及咨询专家等参加。
执法检查组上午前往第三水厂、温泉镇居礼润园小区、广州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实地察看流溪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流溪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情况,流溪河管理范围违建整治及碧道建设情况,企业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保护条例》情况,流溪河一级支流小海河水环境治理、落实河长制情况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等。下午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审阅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组成员围绕我区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条例》的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提问和深入探讨,各职能部门逐一作详细回应。
会上,迟军表态,区政府诚恳接受执法检查组关于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条例》的工作建议,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努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林奕孜肯定了当前我区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保护条例》取得的成绩,并就更好地推进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依法治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理顺优化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把握和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辩证关系,让清洁美丽的水环境资源造福于民。四是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和执法处罚力度,营造保护水环境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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