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奕孜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宇恒、李东强、卢凤萍、刘树生、谢焕扬、孙东彦等,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林波,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监委、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落实从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展全区新一轮农田水利设施规划建设的议案》决议的实施方案;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书面审议了有关材料。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并颁发了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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