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率队到区财政局调研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调研组成员与参会的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加强与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调研组要求,区财政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依法履行国资管理部门的职责,做到监管职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进一步摸清家底,掌握基本情况,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堵塞漏洞,防止流失;要多研究国有资产管理发展改革问题,参照周边地区先进经验,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与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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