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6日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从化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区各级政府部门在区委的领导下,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加强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等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行政强制执行难,违法行为得不到遏制,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水平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查制度,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文件起草单位应重视“征求意见”和“起草论证”环节,加强内部合法性审核。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区政府法制办对其合法性进行前置审查并统一编号。
(二)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编制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行使、法定程序和工作时限。执法主体应当按照裁量权基准进行执法。建立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的问题。一是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从许可到查处环节的源头治理和执法协作;二是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三是依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依职权强制执行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加强依法取证和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复议、诉讼阶段,行政机构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行政机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保存证据。充分认识执法文书档案在司法衔接、复议、诉讼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归档资料界定范围、办结归档时效要求,重视原始资料的保存。
扫一扫关注“从化人大”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从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所有文章及图片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新城东路99号 邮编:510900